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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醉男毆女警 警方祭辣椒水制伏逮人

2021/03/09 17:23

花蓮市陳姓男子揮拳打傷一名女警遭警方以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記者王錦義翻攝)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市王姓男子今天凌晨與友人在路旁爭執,王男準備開車離去被警方攔查,王男的友人陳姓男子與警方發生肢體衝突,陳男突然動手毆打女警一拳,其他前來支援的3名員警進行壓制逮捕也與陳男發生拉扯,最後警方動用辣椒水制伏,今天下午依加重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而王男也因拒絕酒測被開18萬元拒測罰單。

49歲王姓男子今天凌晨零點在中央路三段一間超商前,疑似酒後開車遭37歲陳姓友人勸阻,雙方就在路邊起爭執,巡邏警員發現王男身上滿是酒味坐在駕駛座並移動車輛,要求王男下車酒測,但原本一旁勸阻的陳男自認為王男並沒有要開車,與攔查的警方起口角爭執,警方呼叫線上警網支援,陳男突然對呂姓女警揮拳,在場其他3名員警見狀立即上前壓制陳男,壓制過程中造成3名員警輕微擦挫傷。

花蓮警方除當場把動手的陳姓男子逮捕,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偵辦,王男及一旁叫囂辱罵髒話的溫女也帶返所實施保護管束,花蓮警方指出,去年底新修正刑法第135條第1項規定,增訂加重妨害公務罪罰責,罰金刑部分則從之前的9000元,調升到30萬元,警方呼籲民眾要注意,對於挑戰公權力的不法分子,將依法嚴辦、絕不寬待。

花蓮警方指出,王姓男子因另涉酒後駕駛自小客車且拒絕酒測,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規定「汽機車駕駛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警方依法對王男開出拒測罰單,恐將面臨至少新台幣18萬元罰鍰,實在得不償失。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花蓮市陳姓男子揮拳打傷一名女警,警方以辣椒水噴陳男並壓在地上制伏,並以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記者王錦義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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