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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迴轉害死騎士 每天誦經祈福參加法會 感動法官獲緩刑

2020/05/24 11:28

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認定張男深具悔意,依過失致死罪判處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張姓男子去年8月17日深夜駕車行經八德路時,突然迴轉,導致許姓騎士剎車不及撞上,10多天後傷重不治。搶救期間,張男均前往醫院佛堂並參加法會為傷者祈福,開庭時帶著百萬賠償金,希望被害者家屬原諒。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認定張男深具悔意,依過失致死罪判處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許姓騎士送到醫院時,有頭部外傷、四肢多處挫傷、硬腦膜下出血合併瀰漫性蜘蛛網下腔出血等傷勢,送進加護病房觀察、搶救10多日,最終仍傷重不治。

張男向法官表示,自己承認犯行,對於被害者家屬感到非常抱歉,當庭也準備了1百萬元現金,要賠償給家屬,加上強制險的2百萬元,共預付3百萬元的賠償金給家屬,不足的部分可以在民事庭的時候在協商;另張男也在法庭上表示,案發後,自己都會前往醫院的佛堂念經,希望能讓傷者好轉,期間也認識了一名師姐,在她的建議下也開始參加法會,傷者逝世後的兩年前期間,自己都陸續參加法會,希望迴向給亡者。

法官審理後認為,張男並無不良前科紀錄,且犯後態度良好,深具悔意,除了在開庭時攜帶百萬現金表現出賠償誠意外,也出示參加法會等證據,證明自己深具悔意,而雙方在調解時,雖未達成和解,但也有初步共識,考量後判處張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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