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逸馨園茶坊無權占有土地 高院判應拆屋還地
2020/03/03 20:19
知名的新北市南雅夜市逸馨園茶坊。(擷自google街景圖)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知名的新北市南雅夜市逸馨園茶坊被控無權佔用近百坪土地,遭要求「拆屋還地」,新北地院判決逸馨園茶坊應拆屋還地,及地主三邦實業等共有人提供5857萬元即可在本案實體判決前先執行假執行,逸馨園不服上訴,而三邦實業已提供該5857萬元做為擔保金,高等法院今駁回逸馨園茶坊的上訴案,即地主三邦實業可直接執行拆屋還地的假執行,全案確定。
至於拆屋還地的實體判決部份,正由高等法院民事庭審理中。目前尚無法取得逸馨園對判決的看法。
三邦實業提告主張,逸馨園茶坊未經三邦實業、其他土地共有人的同意,竟無權占有土地,並在上方興建餐廳、魚池、房屋等建物,打官司要求拆屋還地給所有地主。
不過,逸馨園茶坊江姓負責人指稱,當地土地原本由上百名江氏宗親共同持有,40年前出租給紡織工廠,1996年他接手約三分之一土地興建逸馨園,一切合法,20多年來光稅就繳數千萬,絕非無權占有。
新北地院去年5月判決,逸馨園目前餐廳等建物,無法證明是在取得三邦實業等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下而興建,判逸馨園坊應拆屋還地,准許三邦實業提供新台幣5857萬6千元擔保金後得為假執行;及逸馨園茶坊提供1億7572萬元擔保金後,得免為假執行。江男不服,將實體判決和假執行部份,均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審理後,維持一審判決見解,且認為三邦實業已依一審判決,向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提供5857萬6千元的擔保金,因此今判決駁回江男上訴,准許三邦實業執行拆屋還地的假執行案。
高等法院駁回逸馨園茶坊的上訴案,即地主三邦實業可直接執行拆屋還地的假執行,全案確定。(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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