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事遭殃 1年數十次如廁畫面被拿回家欣賞
2019/11/30 06:47
林男在公司女廁門板的面紙盒下,裝設針孔攝影機,竊錄女同事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蒐藏及供自己欣賞。示意圖。(資料照,記者翻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任職某設計公司的林男,竟有偷窺的怪癖,在公司女廁內門板面紙盒下安裝針孔攝影機,拍攝公司女同事上廁所的景象,約一年期間才曝光,公司3位女同事都被拍下數十次如廁畫面,供林男個人蒐藏、欣賞,台中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6月徒刑,並須賠償3女同事各15萬元。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林男原任職某室內設計公司,林男從2017年9月間起至2018年7月間,在公司女廁門板的面紙盒下,裝設針孔攝影機(含記憶卡1張),鏡頭對準馬桶後開啟錄影功能,竊錄女同事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而竊錄影像暫存於記憶卡內,嗣伺機進入女廁內,拿走記憶卡轉存在電腦檔案內,每一段影片都是他個人蒐藏及欣賞之用。
本案幾乎偷拍近一年才曝光,3位被害人都被拍數十次以上片段影像,該公司發現後報案處理,台中地院刑事庭依妨害秘密罪判林6月徒刑,而3位女同事提起民事賠償,要求每人精神慰撫金50萬元。
民事庭法官認為,被告為滿足個人私慾,在女廁架設竊錄設備,不法侵害他人隱私權,3位被害人因被告行為,心生畏怖,影響日常生活及工作,與該行為有因果關係,被告應負賠償責任。
被告坦承犯罪,均不爭執,供稱沒有那麼多錢可以賠償。
法官審酌,被告私自竊錄他人如廁過程,且時間長達1年,次數多達數十次,被害人都是高知識分子,對原告所造成侵害程度,實屬不輕。另考量無事證顯示被告有將竊錄內容公開或散布或流出,對原告造成精神上傷害未擴大,考量被告側錄內容、角度等情,認為賠償被告賠償各15萬元,應屬適當。
-
老公竟是偷拍色狼… 老婆大義滅親揭發
-
闖空門裝針孔 雲科大商區黑衣男投案了
-
NISSAN ARIYA 電車電池210億公里0事故傳奇
-
每天監看色情網站 公務員嘆:下班後不敢看身邊女性
-
偷窺還是走錯廁所?怪男嚇壞圖書館女員工
-
維護個人身體隱私權 德國擬立法禁止偷拍
-
警加LINE誘販毒 法官認定陷害教唆判無罪
-
刑事局看法︰陷害教唆和釣魚偵查不同
-
無照毒駕撞死義消 重判6年半
-
喵喵混果汁粉 藥頭自製含笑半步癲起訴
-
戲水被沖出外海 一家3口抓1泳圈保命
-
害貴婦被騙走2400萬 存摺3萬賣詐團 法院判她得全賠
-
台14甲線山路驚見「飄移」駕車 嚇壞目睹騎士
-
傳斗六鬧區將「送肉粽」引恐慌 里長急澄清:誤傳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