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生打女友還被告性侵 被封「台大宅王」翻版官司結果卻翻盤...
2019/10/15 12:06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被控性侵的謝姓台大生獲不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就讀台大的謝姓男大生涉嫌軟禁及傷害同校前女友,被控傷害、妨害秘密及性侵等多罪,此事經向媒體報導曝光後,謝男一度被喻為當街殘殺女友的「台大宅王」翻版;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傷害、妨害秘密等罪已過告訴期,且女方也指稱是不堪謝男情緒勒索,自願與謝男發生性關係,認定性侵罪證不足,今將謝男不起訴。
此外,謝男另涉嫌對2名前女友犯下傷害及性侵等罪,但其中1名住在高雄的前女友不願追究,未提告;另1名前女友指控謝男性侵的部分,仍由北檢偵辦中;謝男也反控對他提告的前女友傷害罪,該女承認犯行,今年9月已被依傷害罪起訴。
今年2月,與謝男就讀同校的女大生向媒體爆料,指控謝男與她交往後性情大變,動輒對她暴力相向,某次她不顧謝男反對,與友人去演唱會結束後,竟在捷運站被謝男呼巴掌及痛毆腹部;還有1次,她沒等謝男先騎腳踏車過馬路,謝男竟扯她頭髮,甚至搬起腳踏車砸她,且謝男只要心情不好,就會動手將她的胸部捏到瘀青。
該女還爆料,謝男曾拿其他女生的性愛照向她炫耀;她不堪謝男的暴行,且懷疑有其他女生也跟她一樣被害,因此報案提告;謝男事發後已休學,他到案後否認所有犯行,針對傷害罪等告訴乃論之罪部分,檢方考量事發時間是2017至2018年,已逾半年告訴時效,且謝男收藏的其他女生私密照,是對方自願傳給他,並非他偷拍。
關於謝男被前女友控告性侵部分,女方庭訊時指稱,她是不堪謝男哀求及情緒勒索,所以被謝男說服後,同意與謝男發生性關係,此部分被檢方認為是合意性交,認定謝男涉性侵的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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