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台大宅王」殘殺女友47刀更審改輕判15年 最高院撤銷發回

台大宅王張彥文殘殺女友47刀。(資料照)

台大宅王張彥文殘殺女友47刀。(資料照)

2019/08/15 15:25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大碩士畢業、有「台大宅王」之稱的張彥文,5年前不滿林姓女友要求分手,當街堵她、狂砍她47刀致死,並親吻死者下體,一審將他判處無期徒刑,二審考量與死者家屬1145萬元和解,依殺人等罪改判21年6月,最高院將改判15年的殺人罪發回更審,更一審針對此部分改輕判15年;最高院今認為,檢方求處死刑,更一審將一審無期徒刑改判15年,但量刑理由空泛、有欠完備,因此再次撤銷發回更審。

張彥文所犯另2件強制性交、侮辱屍體罪,先前已合併判刑6年半定讞,他已入監服刑;另犯強制、恐嚇、侵入住宅等罪,合併判刑1年、可易科罰金方面,則已於二審定讞。全案只剩殺人罪尚未確定。

34歲張彥文就讀台大期間,曾參加電玩比賽奪冠,畢業後任職會計師事務所,被視為人生勝利組。2013年底,張彥文和21歲林女交往、同居,兩人屢生口角,2014年9月,兩人赴日旅遊5天,期間仍不斷爭吵,張一氣之下,強拍林女裸照,還2度性侵,林女返台後堅持分手。

同月22日,張彥文帶著2封訣別信,攜刀埋伏在林女住處外,趁林女出門上班時上前勒住頸部說:「我要自殺了,想跟妳當最後一天的男女朋友!」要求林女再與他發生一次性關係遭拒,張痛罵:「妳知道我是用生命愛妳嗎?竟然騙我!」揮刀砍殺林女47刀,親吻屍體私處後自砍頸部受輕傷,隨即被警逮捕。

檢方認定張彥文預謀殺人,手段殘忍,起訴求處死刑。北院一審時,林母哽咽痛批張男:「我女兒養這麼大,你竟把她殺害,我後半輩子靠誰?」拒絕張家所提的1260萬元的和解條件,不過一審法官認定張有教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

二審改認張男是臨時起意殺人,加上與被害人家屬達成1145萬元和解,檢方不再堅持求處死刑,法官依性侵2罪各判張3年2月、污辱屍體罪7月,加上殺人罪15年,共判21年6月;另涉犯恐嚇等3罪則判1年徒刑,可易科罰金確定。

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應查明張是「臨時起意」或「預謀殺人」,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認定,張是因感情受挫而計劃殺害林女,屬預謀殺人,但張是對愛的觀念偏差,才會以玉石俱焚方式解決問題,足認有教化可能、再犯可能性低,因此殺人罪部分仍判15年。

檢方上訴,最高法院今認定,更一審認為張彥文殺害林女後持刀自戕,具有一心求死之意,成為減輕其刑的理由之一,但張的律師在一審說他是用刀背自砍,醫院診療紀錄也未載明張身上是刀刃造成的銳利傷、還刀背鈍厚處造成的砍割傷,此自殘傷勢是否有致死可能?原審未調查清楚,不夠完備。

最高院又指,檢方具體求處死刑,一審判無期徒刑,更審未說明為何一審量刑過重,量刑時未依卷內資料詳加剖析論述,只是空泛地將無期徒刑撤銷,改判15年,未說明改為輕判的理由,有「理由欠備」的違法,最高院因此再次撤銷發回更審。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