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酒廈門分公司董事長楊應雄 狀告議長侮辱公務員罪
2019/07/30 22:07
金酒公司廈門分公司董事長楊應雄(右)由律師蔡文斌(左)陪同,前往金門地檢署按鈴控告縣議長洪允典涉嫌海辱公務人員罪。(記者吳正庭攝)
〔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公司董事長楊應雄今天由律師陪同,前往金門地檢署,針對縣議長洪允典7月5日在議事廳,涉嫌對他出言辱罵「你他媽貪污大王」並要求他到議事廳一旁罰站,向檢方按鈴控告洪允典觸犯刑法假藉職務上之機會侮辱公務員罪。洪允典透過縣議會表示,另有要公,對此不予回應。
楊應雄說,當時是以縣營金門酒廠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身分,列席金門縣議會第7屆第2次臨時會,準備就有關金酒公司業務,提出報告並接受質詢;令人遺憾的是,洪議長竟對他飆罵:「你他媽貪污大王」,還要求他到角落罰站。
楊應雄說:「這2、3個禮拜以來,一直在省思,我到底什麼時候貪污?我什麼時候變成貪污大王?這對我的人格、家族都是莫大的侮辱,現在連86歲的老母親都耿耿於懷,最起碼要還給我們一個公道、一個道歉!」。
律師蔡文斌說,洪議長的行為已構成刑法侮辱公務員罪;洪議長藉議員的職務機會來侮辱公務員,得加重其刑;蔡文斌主張,講「貪污大王」是不受言論免責權保障的,依大法官解釋和地方制度法規定,議員行使職權時,言論免責權是有受到最大限度的寬容,但如果是和職權行使無關的話,是不在保障之內的,民事和刑事都會追訴。
金門縣議會7月5日召開臨時會,要求金酒廈門分公司針對在中國市場與某集團進行合作案提出專案報告時,議長洪允典疑因不滿廈門分公司準備的資料不足,認為未獲尊重,當場對金酒廈門分公司董事長楊應雄口出「你他媽貪污大王!」;事後引發坊間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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