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聚眾鬧事卻被告 桃警力挺基層員警執法
陳員(右)執行公務卻反被提告,桃園市警察局長陳國進到大樹所為他打氣。(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警局桃園警分局大樹派出所26歲陳姓警員,去年2月間獲報處理轄內某自助洗車場有青少年聚眾滋事案,騎警用機車抵達時見青少年想離開,立即喝令裡頭10多人「不要動」,但其中官姓少年仍搭載18歲陳姓男子衝撞陳員,導致後座陳男左足骨折,官男被依妨害公務送辦,陳男卻反指陳員攔停時未先有口頭或開啟警鳴器等,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採信陳男說詞,偵結將陳員起訴。
陳員執行公務反被提告,桃園市警察局長陳國進、桃園警分局長翁群能,今到大樹所為陳員加油打氣,強調力挺員警執法的決心,並會在法律上予以協助;桃園警分局表示,尊重司法但力挺員警執法,在陳員收到起訴書後,分局立即召開「員警因公訴訟審業委員會」,認定此案符合因公涉訟,後續會申請經費為他聘僱律師,維護陳員法律權益及員警執法公權力。
陳員從警資歷已有6年,他受訪時說:「不會因此事件影響他對警察工作的熱情。」
全案起因為去年2月9日晚上9點多,大樹所接獲民眾報案指出,桃園區樹仁三街、大原路附近自助洗車場,有青少年聚眾攜械預備滋事,正在執行巡邏勤務的陳員立即趕往了解,10多名青少年發現警方趕抵想逃逸,陳員見狀喝斥「不要動」,但其中官姓少年仍搭載陳男騎車衝撞陳員企圖逃逸,雙方都因此倒地受傷,其中陳男左足骨折較嚴重,陳員也有手部、髖部擦傷。
官姓少年當時被依妨害公務罪送少年法庭,陳員以證人身分出庭,但他選擇原諒少年,豈料,卻被後座的陳男反控過失傷害,陳男認為陳員未先以口頭、手勢、哨音或開啟蜂鳴器攔阻,檢方採信陳男說詞,偵結將陳員起訴。
對於起訴結果,基層員警為陳員抱不平說,檢方沒有考量事件全貌,以及當下警方執法現況,對員警並不公平。
官姓少年搭載18歲陳姓男子衝撞陳員,導致後座陳男左足骨折,陳員也有手部、髖部擦傷。(記者鄭淑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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