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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間妻子不忠 台男求償卻「這個原因」敗訴

2019/05/13 15:59

(情境照)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周男與王女在義大利羅馬市認識,自由戀愛在當地結婚,但2016年兩人分居,2018年初兩人經法院判准離婚,周男發現王女在2017年間受孕於外籍男子,產下一子,周男認為兩人婚姻關係期間王女對他不終,向台灣法院提起請求賠償200萬元,但法官說兩造分居已經羅馬法院裁定允許,依該國最高法院之判例,分居期間無對配偶忠誠的義務,也就無侵權問題,判決周男敗訴,此案可上訴。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周男與王女在2012年9月於義大利羅馬市結婚,事後回台辦理結婚登記,2016年11月兩人向羅馬法院訴請分居獲准,2018年1月間獲得羅馬法院判准二人離婚,周男發現兩人分居期間,妻子與外籍男子有染,2017年產下一子,同年7月間王女還與某外籍男友返台,參王女家族旅遊有照片為證,認為王女與他還在婚姻存續期間,侵害他的配偶權,對其不忠,請求精神慰撫金200萬賠償。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該案侵權行為發生在義大利,依我國民法,依侵權行為地的法律為準據法,也就是需依義大利民法為準。

台灣法官發現,義大利民法中有較特殊的分居制度,可分為司法分居或共同 協議分居;夫妻無法容忍同居時,可由單方或雙方提出司法分居;而未經法官批准,夫妻私下協議分居,不具法律效力。

而義大利最高法院判決意旨認為因配偶間忠誠義務,與分居制度無法兼容,故夫妻經法院批准分居後,即無須再履行對配偶之忠誠義務。

台灣法官發現周男與王女早在2016年經羅馬法院判准分居,雖然遲至2018年初才判准離婚,但裁准分居後,就不必再對周履行配偶忠誠的義務,判決周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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