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貴的龍蝦! 自稱潛水抓海鮮補貼家用卻違法 恐罰15萬
2019/04/21 22:18
岸巡人員將李姓潛水客函送新北市政府法辦(記者吳昇儒翻攝)
〔記者吳昇儒/新北報導〕李姓潛水客今日下午2時許攜帶潛水器材違規進入新北市瑞芳保育區內潛水,還邊捕撈海鮮。岸巡隊員瞭望發現前往查看,發現他共抓了1隻龍蝦及50顆海膽,已經觸法,帶回偵訊。李男聲稱,是為了貼補家用,才會潛水撈海膽、龍蝦,不知已經觸法。岸巡隊員訊後將李男函送法辦,最高可能將罰款15萬元。
李男向岸巡隊員表示,自已因為生活拮据,才想說潛水捕海鮮,捕到後就會轉售給附近的海產店,藉此賺點外快,不知道已經觸法。
岸巡隊員偵訊後,依觸犯漁業法第65條第6款,將李男函送給新北市政府裁處,最高將可罰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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