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殺母、嗆審判長樣樣來... 蛇蠍女偷牛排改判3月

2018/12/27 11:46

蔡京京(左)及曾智忠(右)。(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女子蔡京京6年前因母親反對她和當時男友曾智忠交往,兩人竟聯手殺害蔡母,均被判無期徒刑,但蔡女犯行不止於此,7年前還到北市SOGO百貨超市偷竊高檔牛排等食材,一審判她拘役50天,檢方和蔡女均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兩年多來,蔡女和擔任輔佐人的丈夫曾智忠時常拖延訴訟、甚至咆哮法庭,還誣指SOGO百貨保全人員對她性騷擾,被認定犯後態度不佳,今加重改判為3月徒刑;檢方仍可上訴。

據指出,因殺母各判無期徒刑的蔡京京和丈夫曾智忠在審理期間狀況百出,不僅法庭內咆哮、當成在菜市場聊天,直接嗆審判長吳炳桂的名字,拖延訴訟的手法更是令人嘆為觀止,例如開庭時,法警押解兩人從拘留室到法庭短短不到100公尺遠,兩人竟走了約20分鐘,讓合議庭、檢察官、律師空等兩人,也因為蔡女夫婦大鬧開庭的三樓法庭,在一樓的法警室聞訊,數度動員10多名法警衝上法庭制止和戒護,讓高院傷透腦筋。蔡女今未聽判。

曾智忠(56歲)於6年前跟蔡京京(37歲)交往,遭蔡母反對,蔡母也拒絕金援蔡京京,曾智忠以殺害蔡母才能「突破困境、改變命運」為由煽動蔡女,2012年曾男用電擊棒擊昏蔡母,再用膠帶封口鼻造成蔡母死亡,蔡女則冷眼旁觀,事後兩人還嫁禍給蔡父。

於2012年5月勒斃蔡女母親並棄屍,兩人被羈押看守所時登記結婚,一、二審都判曾男死刑,但花蓮高分院更一審基於曾男在校成績優良,屢獲記功、嘉獎,認為他仍有教化可能,因而逆轉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前年5月判2人均免死,均無期徒刑定讞。

本案源於蔡京京於2011年10月14日晚上8時許,在台北市東區SOGO百貨公司的地下室超市,竊取高級牛排等食材共984元。她以為神不知鬼不覺而步出超市時,廖姓保全人員察覺有異上前攔阻,蔡京京一度佯裝配合返回結帳,卻趁保全不注意時轉身逃往1樓並離開百貨公司,多名保全一路追趕時,雙方發生拉扯,警方隨後據報到場逮捕她,超巿取回價值近千元的牛排等食材。

檢方以準強盜罪起訴蔡女,一審法院於105年2月初認定不構成準強盜,以竊盜罪判她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檢方認為輕判、且蔡女犯行應屬準強盜罪,提起上訴,蔡女不服判決也上訴高院。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