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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京京夫偷竊 還誣指法官索賄千萬被訴

蔡京京(見圖)丈夫曾智忠誣指法官索賄千萬被訴。(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蔡京京(見圖)丈夫曾智忠誣指法官索賄千萬被訴。(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2017/06/05 20:35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女子蔡京京與丈夫曾智忠聯手逆倫殺死蔡母棄屍,最高法院認為仍有教化可能,判兩人無期徒刑定讞;但兩人另涉及竊盜案,新北地院審理時,曾男為了要見老婆不成,竟自製檢舉字條,誣指審理竊盜案的王姓法官索賄1千萬元,新北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起訴曾男。

竊盜案發生於100年11月18日下午,曾男在超商及屈臣氏內摸走一碗紅燒牛肉麵等物,去年8月間,新北地院法官認為他犯後反控店員想賣毒給他及員警索賄1千萬元遭拒,才聯手誣陷他,認定曾男毫無悔意,反社會人格強烈,無教化可能,依竊盜罪判拘役50日。

檢警調查,去年8月法院審理時,曾男要求妻子蔡京京在場陪同重新進行準備程序,法官拒絕,曾男心生不滿,在台北看守所孝二舍舍房內,模仿王姓法官筆跡寫道:「105.8.8前,被告須付本人10,000,000未付則本人於105.8.12枉判被告王○○」。

曾男還把這長寬7.2公分、6.9公分的小字條,貼在狀紙上,寄給新北地院院長,指王姓法官非法勾結多名貪瀆共犯長期借勢藉端貪污索賄,不得包庇,要求取消竊盜案的「枉法裁判、違誤宣判」。

檢方傳喚他出庭時,曾男卻行使緘默權,還說自己是美國人,要有律師陪同才會發言,但檢察官等了他八個月都等不到律師;檢方調查後認為曾除了以字條誣指警員索賄外,同樣誣陷法官,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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