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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大女嬰疑溢奶猝死 2保母延誤送醫被訴

2018/08/06 17:31

北檢依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2名保母。(記者謝君臨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領有保母證照的41歲洪姓女子與71歲張姓女子,去年9月受託照顧3個月大的林姓女嬰,明知女嬰已會翻身,卻未提供安全的睡眠環境,洪女甚至騎車外出14分鐘,獨留女嬰在臥室床上睡覺,造成女嬰疑因溢奶猝死;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洪、張涉業務過失致死罪,今將2人起訴。

起訴書指出,洪、張分別領有保母人員技術士證、台北市第三社區保母系統保母證,均為從事照顧嬰幼兒業務之人,2人於去年8月1日起,受林姓女嬰雙親之託,負責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半至晚間6點半在北市龍江街住處照護女嬰。

去年9月13日上午9點15分,洪女將女嬰抱到主臥室床上睡覺後,獨留女嬰在房內,期間未查看女嬰睡眠情性是否異常,當天上午10點17分,洪女甚至騎車外出購物,過了14分鐘才返家,直到10點44分,洪女才發覺女嬰嘴唇發紫已無呼吸心跳,趕緊撥打119將女嬰送醫急救。

期間洪、張在電話中依救護人員指示,分別對女嬰實施CPR救護,經送往台北長庚醫院急救,再轉往台大醫院治療,女嬰仍於去年9月22日晚間8時許,因出生後肺泡充氣不全併發間質性肺炎、支氣管炎致呼吸衰竭死亡。

檢方將女嬰送往法醫研究所解剖,發現女嬰喉頭有少量血水,混有少量奶水存留喉溝區,不能排除2名保母為女嬰施作CPR時,導致女嬰溢奶,且若女嬰在病毒感染時,也有併發肺炎可能,不能證明女嬰是因為溢奶導致死亡。

不過,檢方認為,雖無法判定女嬰確切死因,但洪、張均為專業保母,明知女嬰僅3個月大,已有翻身能力,需有人隨時在旁照料,且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不得讓女嬰獨處,卻仍獨留女嬰在臥室睡覺,涉有延誤發現送醫之過失,導致女嬰死亡,今應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將2女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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