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高市議員陳粹鑾詐領3萬公款 判刑3年8月定讞
國民黨籍高市議員陳粹鑾被控詐領差旅費3萬元,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判刑3年8月定讞,陳須入獄,議員一職將不保。(資料照)
首次上稿:14:29
更新時間:16:15
〔記者張文川、葛祐豪/綜合報導〕國民黨籍高市議員陳粹鑾,以不實單據向高雄市議會詐領差旅費3萬元,一、二審皆依利用職務機會詐領財物罪,判陳3年8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沒收3萬元不法所得;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陳須入獄,議員一職將不保。
記者下午致電陳粹鑾,她聞訊表示「正在看牙醫」,還沒收到判決文,不清楚內容。雖然陳粹鑾的議員資格不保,但此次她力拱24歲的女兒鄭安秝,出馬角逐鳳山區市議員,希望延續政治香火。
陳粹鑾遺缺 高市議會:將由徐榮延遞補
高雄市議會則表示,等收到中選會的遞補公告後,將由徐榮延遞補。鳳山區市議員楊見福之前涉及賄選案,已由落選頭蘇炎城遞補,此次應由落選排第二的徐榮延遞補。
判決指出,2013年2月陳粹鑾利用考察名義,帶家人外出旅遊,再以旅行社開立的收據,向市議會請領「國內經建考察經費」3萬元,高雄地檢署傳喚陳粹鑾到案說明時,她稱不曉得此舉不合規定。
檢調比對旅行社收據日期,和陳粹鑾與家人旅遊時間,證實時間不相符,認定她涉貪詐領公款而起訴。
陳粹鑾一審時坦承以不實收據向市議會請款3萬元,並稱前1年確實有外出考察,但沒有申報補助,隔年才拜託旅行社開立收據報帳,沒有貪圖3萬元的犯意,且他2014年間多次至各地經建考察,累計的支出花費遠超過3萬元。地院認為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判陳有罪。
陳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維持原判。陳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認定,陳利用市議員職務上考察的機會,委請旅行社職員填製的不實代收轉付收據,向高雄市議會詐領考察補助費,構成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二審已詳述不採信陳辯詞的理由,採證、認定事實都無違誤,因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
印尼監獄索賄醜聞滾雪球 有錢犯人宛如住飯店度假
-
為了還債 傳安邦擬出售3千億海外資產
-
永慶誠實徵文比賽 北中南同時開跑
-
黃景泰500萬政治獻金未沒收 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被駁
-
前立委詐602萬 判坐牢9月定讞
-
市場仍動盪 布局雙B債券可以很淡定!
-
前証監會副主席貪汙案 姚剛當庭認罪
-
挪用中國銀行150億逃美國 前行長17年後被強制遣返
-
台中去年取締交通違規開罰43億創新高 交通事故不減反增全台第一
-
誤信「平民股神」假投資廣告 民眾砸百萬血本無歸
-
清潔工跌入北市污水處理廠 污泥10米深還沒救到人
-
兒子撞死警與巡路員 簡母:「能請的錢」都會賠 想當面向家屬道歉
-
工人跌落迪化污水廠沉澱池 尋獲已無呼吸心跳
-
殉職警蘇昱鴻祖母自金門渡海祭奠 見亡孫靈位眼淚決堤
-
新竹變態男傳送偷錄性愛片逼前女友復合 自己先被判刑
-
碰撞守望相助隊員肇逃 大雅警局以車追人
社會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