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342萬助理費 宜縣議員陳傑麟被起訴
2018/07/20 09:21
宜蘭縣大同鄉籍議員陳傑麟,涉嫌透過羅姓妻子的沈姓與林姓外甥當人頭,詐領342萬4258元助理費,含年終獎金,遭地檢署起訴。(資料照)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大同鄉議員陳傑麟,涉嫌透過羅姓妻子的沈姓與林姓外甥當人頭,詐領342萬4258元助理費,含年終獎金,沈男及林女均未實際從事議員助理工作;偵查中陳傑麟等4人坦承犯行,全案檢方依法起訴,但檢察官認為, 陳傑麟於偵查中自白,並繳回所得,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53歲的陳傑麟原住民名字叫哈勇.文季,佛光大學公共行政學研究所畢業,為親民黨籍,出身於大同鄉四季村的政治世家,叔叔、叔公都當過鄉長,他歷任大同鄉公所清潔隊長、托兒所長、圖書館長,行政資歷完整,37歲便當選鄉長,並高票連任,施政風評不差,2屆鄉長後當選縣議員。
不過,宜蘭縣調查站接獲情資,陳傑麟與羅姓妻子共同聘用羅姓妻子的沈姓與林姓外甥擔任議員助理,沈男自103年12月25日至107年1月12日擔任議員助理,林女則從103年12月25日開始擔任至107年4月30日止。
但沈、林2人卻沒有實際從事助理工作,淪為人頭,縣議會每個月匯入戶頭的4萬元新資,及公教人員年終獎金,被沈、林提領一空後,再轉交給陳傑麟或者妻子,3年多來共詐領342萬4258元助理費助理費,影響縣議會核銷正確性。
宜蘭縣調查站接獲情資開始追查,於今年4月將涉案4人帶回約談,陳傑麟一開始否認犯行,辯稱對全案完全不知情,但送交地檢署複訊時,改口坦承涉案,其餘3人則均坦承犯案。
全案檢方偵結,認4人涉犯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但由於4人均於偵查中提出自白並繳回342萬4258元所得,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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