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2度遭毆刺死對方 莽男被判14年半大喊要上訴
被毆憤而刺死對方的黃進鎰,今被高院提訊聆判,得知被重判14年半後,大喊「我要上訴」。(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54歲男子黃進鎰曾遭蔡姓男子「阿兆」毆打,去年9月間2人又狹路相逢,不料,黃再度被打,他氣得拿水果刀朝蔡男大腿、腰部等身體部位刺殺,還邊喊「阿兆,我要讓你死」,蔡男傷重死亡,審理時,黃男辯稱無意殺人,高等法院不採信,今依殺人罪,判他14年6月徒刑;可上訴。
高院今提訊黃進鎰聆判,黃男知悉被依殺人罪重判14年,神情嚴肅不語,還押時,刻意停下腳步大聲說「我要上訴」,但未回答媒體提問有無賠償被害人,隨即坐上囚車返回看守所。
此案賠償被害人部份,被害家屬已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正由一審審理中。
檢方起訴指出,去年7月間,黃男在新北市三重區信義公園內,因不明原因遭蔡男毆打,同年9月5日,2人再度狹路相逢,蔡男出言質問「為何要提告?」黃男回說「是你無緣無故打我,我告你也是剛好而已,你要賠償我3千元醫藥費」,蔡男隨即暴怒,又揮拳毆打黃男。
黃男氣得大叫「我受不了了」,隨即跑到五金行買水果刀,殺回現場,朝蔡男攻擊,先持刀刺進他左大腿,切斷動、靜脈,過程中還對蔡男瘋狂大喊「阿兆,我要讓你死」,蔡男試圖奪刀反抗,黃男仍持刀朝蔡左上臂、左腰背、右前臂及雙手攻擊。
現場民眾見狀持掃把將黃男水果刀打掉後,黃男隨即逃離現場,蔡男送醫到院前無生命跡象,因身上6處銳創穿刺併左腰及左股動靜脈致命傷,最後因凝血功能不良,出血性休克死亡。
一審時,黃男辯稱只是想要教訓,無意殺人,合議庭綜合證據判斷,黃男揮刀時有高喊「我要讓你死」,他當時先持水果刀刺入蔡男左大腿內側後,因蔡男試圖奪刀反抗,黃再刺對方左上臂、左腰背,右前臂及雙手,顯見主觀上有致人死故意,又未與家屬和解,惡性重大,判黃14年6月徒刑。黃上訴後,高院今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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