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吵架女上吊亡成凶宅 屋主向男友求償311萬
2018/07/13 18:26
謝女在租屋處自殺,屋主向男友求償311萬,士林地院判屋主敗訴。(記者黃捷攝)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許姓房東把房產出租給廖姓男子、謝姓女子這對情侶同居,去年8月情侶倆吵架後,謝女竟在屋內上吊自殺。許男認為廖男沒阻止女友自殺,害該間房變成凶宅,氣得提告求償311萬餘元,但士林地院認為,自殺是謝女個人行為,且她從未對外透露自殺意念,無法歸咎廖男,遂判許男敗訴。
許男提告指出,他委託母親代理出租事宜,去年4月間租給廖男、謝女同居,未料同年8月27日凌晨3時許,情侶倆起爭執後,謝女就在臥室內上吊身亡,廖男當時明明在屋內,卻未阻止謝女自殺,直到當天晚上9時許,才發現謝女已身亡。
許男指控,廖男顯然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保管房屋,且謝女自殺也違反善良風俗,導致房價減損311萬7590元,廖男應賠償這部分損失。
廖男則說,該房屋是謝女與許母承租,許男並非出租人,他也不是承租人,且謝女自殺未造成房屋功能減損,也不是故意要加害房東,難謂違反善良風俗,他也不是謝女的監護人,沒有監督義務。
法官認為,租約中是由許母簽名蓋章,且收租、管理也都是由許母負責,檢警偵辦自殺案件時,也都是許母以房東身分出面筆錄,遂認定許男只是屋主,並非房東,無法依租約向房客求償。
此外,謝女是智慮成熟的成年人,自殺為個人行為,廖男確實沒有監督義務,且謝女自殺前一晚雖有傳訊友人:「藍受香菇...怕你們喊破喉嚨都沒人理。」但未透露自殺意念,難認廖男故意不阻止,遂判許男敗訴。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過難關。
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0800-788995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
驚覺買到凶宅!她怒告原房主隱瞞真相卻被駁回
-
鄰居門前騎樓自焚 法院認定凶宅判賠200萬
-
北屯精工宅『南悅豐映』即將滿席
-
大學生慘租凶宅每晚飄蛋糕味 鄰居透露這裡曾…
-
免充電的電車?e-POWER車主老實說
-
花蓮強震》鼻酸!砂卡礑挖出第5具遺體 1家5口疑全數尋獲
-
小黃翻車現場!北市2計程車對決 1台四輪朝天1台衝上分隔島
-
創意私房會員違規即「公開處刑」 網驚:難怪養成死忠犯罪鏈
-
台中孕婦逛街突羊水破塞車陣 新手爸衝警所求助開道
-
債權工廠電纜頻遭竊 台南商人控屏東警態度消極
-
高虹安涉貪案 黃惠玟:民眾黨地方黨部拜拜費由公積金買單
-
板橋車站持刀刺警 通緝犯聲押
-
4/10 今彩539、39樂合彩開獎啦!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