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打死人談好和解還想殺價 男子重判20年定讞

2018/06/24 16:15

圖為高等法院的法庭內配置的法槌。(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桃園市土地仲介商谷正福,前年12月在KTV和朋友飲酒,因友人和彭姓男子發生爭執,他竟持1塊重達9公斤的實心大木板狠砸彭男頭部致死;一審依殺人罪將谷男判刑16年,但高院認為谷男一審原已答應300萬元與死者家屬和解,但二審卻又反悔,推說只能籌到100萬元,還要求付錢後要停止羈押,認定他毫無悔意,改重判20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谷男上訴,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前年12月29日凌晨4點多,谷男在桃園某KTV大廳,因友人與28歲彭男爭執,他替友人出頭,拿起長70公分、寬60公分、厚度5公分的大型實心木板,猛砸彭男頭部,彭倒地昏迷,因顱骨破裂、顱內出血,送醫死亡。

家屬附帶民事求償800萬元,谷男一再殺價,最後與家屬達成300萬元的和解條件,一審因此判谷16年;二審谷男仍要求降價,宣稱只能籌到100萬元,其餘只能分期付款,還和法官談條件,要求若付出100萬元就要讓他先停止羈押,法官認為谷男無視死者父母的喪子之痛,只想著自己刑期過長,恐無法為父母送終。

谷男二審時仍未全盤認罪,辯稱當時酒醉意識不清,還責怪是救護人員延遲送醫,法官依監視器畫面、到場員警證述,認定谷男當時應答如流、意識仍算清醒,行為並未受喝酒影響,急救過程也無違失。

高院認為谷男始終未自省的自己行為,有必要長期在監所矯治,以促使他自我反省,依檢方求刑的20年,改判20年有期徒刑。谷男上訴最高法院,日前被駁回,全案定讞。此案民事求償訴訟,一審判谷男應賠521萬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