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便道限速30公里 網友遭開單怒譙:政府搶錢
2018/06/07 11:23
網友PO罰單,指騎機車行經高雄市三民區皓東路轉高速公路下便道,時速才43公里,被警察取締,因該路段限速30公里。(圖取自「爆料公社」)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有網友騎機車經高雄市三民區皓東路轉高速公路下便道,時速43公里遭照相取締,因該路段限速30公里,網友被開罰1200元,他將罰單PO上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引來許有網友批「太扯」、「政府搶錢」。
高雄市三民二警分局交通組長劉易鑫表示,該便道道路狹窄限速30公里,附近居民不滿汽機車車速過快,擔心影響到社區行人安全,向市政府1999及總統府信箱反映,警方依法取締,今年1月到6月已取締近200張超速罰單,請汽機車駕駛行經該路段勿超速。
網友PO上臉書的罰單顯示,機車騎士從三民區皓東路往南轉高速公路北向南便道,該處巷道限速30公里,網友經測速是時速43公里,超速13公里,他PO網爆料,引來網友聲援,並留言「搶錢喔....限30也檢舉」、「搶錢大作戰」、「政府缺錢」,但也有網友支持警方取締。
劉易鑫說,今年4月,一名林姓市民投訴市府1999及總統府信箱,指「每天過著危害的生活,每天上下班汽機車車速很快」,市府交通局在現場增設限速標誌,交通分隊則加強取締。
交通組說,該路段交通事故多,發生原因多為超速所致,且道路周邊有大華國小、東光國小以及陽明國中,眾多學生上下學之必經道路。
交通組說,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超速可處1200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交通分隊員警也規畫取締勤務,實施交通違規測速照相及舉發,以嚇阻該路段之違規情形。
警方該路段加強執行交通守望勤務及取締違規。(記者方志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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