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三飛彈誤射案 高分院:朝中國發射 造成兩岸情勢緊張不宜緩刑
2018/06/07 11:2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雄三飛彈誤射造成一死三傷案,高雄高分院上午宣判,認為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坦承犯行,從輕改判外,並飛彈朝中國方向發射等重大情節,一度造成兩岸關係緊張,因此不宜宣告緩刑。
2016年7月1日上午,海軍金江艦計畫實施「海軍艦艇及監偵、飛彈部隊甲操測考」(簡稱甲操測考),因中尉兵器長、射控士官長陳銘修、中士高嘉駿等3人疏於督導、注意,誤射雄三飛彈,擊中在澎湖海域的「翔利昇號」漁船,造成船長黃文忠死亡、3名船員受傷。
高雄地院開審理庭,僅高嘉駿認錯,上訴高雄高分院後,陳銘修也坦承犯行,刑度由2年改為1年9月徒刑,高和許則維持1年2月和1年6月徒刑。
合議庭並認為,高、陳雖坦承犯行,但2人均受過相關雄三飛彈訓練合格,對飛彈操作和安全守則知之甚詳,應謹慎操作,竟未善盡注意義務,造成人命傷亡、飛彈毀損,飛彈並無預警朝中國大陸方向發射,一度造成兩岸關係緊張,有誘發軍事衝突之虞,而危及國家安全,犯罪情節重大,不宜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