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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判決確定審查會」8件駁回6件 黃國昌轟「灌水造假」

2018/04/08 22:27

法務部去年成立的「有罪判決確定審查會」受理的8案件中就有6件因「不符資格」駁回,立委黃國昌痛批全是「灌水造假」。(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法務部去年成立的「有罪判決確定審查會」,提供冤案當事人進行救濟,不過受理的8案件中就有6件因「不符資格」駁回,其餘2件則早就判無罪。對此,立委黃國昌、監委王美玉痛批法務部全是「灌水造假」、「只是應付社會聲浪而已」。

綜合媒體報導,由於國內測謊鑑定機關無標準作業流程,監察委員王美玉及仉桂美去年提出的調查報告也指出,法務部前調查專員李復國測謊鑑定有許多瑕疵,易產生冤案。

因此,法務部去年6月比照美國「無辜計畫」(Innocence Project)成立一個可提供冤案當事人救濟的單位「有罪判決確定審查會」,由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擔任召集人。

曾聲請再審或提起非常上訴經法院駁回者,可透過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各地區律師公會、保障司法及人權的團體及組織等三大途徑,向台高檢提出意見書,再由檢察長判定有無審查必要,再開會重審案情細節。

不過,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質疑,審查會根本就是「灌水造假」。根據法務部書面資料,審查會至今受理的8件陳情案中,有2件早就判決無罪,另5件人民送來的因不符申請資格也被駁回。

就連最後1件劉正富案,檢察總長已為此提2次非常上訴遭駁回,後由監院向審查會提出。審查會卻因監院不符「保障司法及人權的團體及組織」為由,無法受理而駁回。王美玉痛批,「難道檢察總長位階比台高檢察長還低嗎?」

王美玉表示,「如果人民不能提,監委也不能提,那誰還能提」,她向法務部長邱太三喊話,希望對於該審查會的形成、申請要件及程序,都能公開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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