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調新制出爐 二審檢察官3年任滿須回一審
2018/04/06 15:12
法務部今天公布受檢察官高度關注的一、二審檢察官輪調新制,依新頒訂的「一、二審檢察官輪調實施要點」規定,未來二審(含高分檢)檢察官任期以3年為限,3年屆滿須論調一審,輪調新制不限申請輪調二審的次數。(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法務部今天公布受檢察官高度關注的一、二審檢察官輪調新制,並表示為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依新頒訂的「一、二審檢察官輪調實施要點」規定,未來二審(含高分檢)檢察官任期以3年為限,3年屆滿須論調一審,輪調新制不限申請輪調二審的次數,期許能提升檢察體系效能。
法務部指出,為落實精緻偵查政策,提升檢察官本職學能,強化辦案經驗傳承,有必要增加不同審級檢察業務的歷練,因此制頒這項「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檢察官輪調實施要點」,共有8點,已於4月3日函頒給各檢察機關,將適用於今年107年度的檢察機關人事作業。
輪調實施要點規定,從107年度起,申請輪調二審的檢察官,應填具屆滿後調任一審的同意書,二審檢察官任職3年後,應立即調任地檢署檢察官,但可繼續申請輪調二審。
要點特別指出,二審任滿3年的檢察官,可優先選擇回任一審的服務機關,而表現優異者,有可能優先遴選派任檢察長,或轉任法務部所屬的司法行政人員、借調至其他機關辦事。
關於一審檢察機關多次關注「舊二審」檢察官(即現職二審檢察官)是否應參加輪調的問題,法務部在要點中未強迫現職二審檢察官回歸一審,一審檢察官是否有不同意見,有待觀察。
但要點以「鼓勵」方式指出,現職二審檢察官若自願調任一審,仍享有優先選擇回任單位的權利,表現優異者,同樣有遴選檢察長的優先機會,及轉任司法行政人員或借調其他機關辦事。
-
司法話題》緝毒獎金大增 檢察官不得領
-
司法話題》檢分獎金 基層緝毒人員質疑
-
浮島花園、主臥陽台!遠雄峰蘊 打動親子家庭
-
檢察官嗆頭腦不清楚 法官告公然侮辱不起訴
-
檢察官論壇狂批「萬年二審」 法務部:尚未定案
-
高市府私劣菸酒查緝考核連7年奪冠
-
陳師孟查諷扁舞台劇 檢:問心無愧、不必道歉
-
法操》抗告可以抗到檢察官爽為止嗎?
-
法界兩個林輝煌 各有一片天
-
8萬元糾紛打死毒友丟包路邊 主嫌聲押、傳播妹交保
-
康橋中學校車隧道內翻覆 20人受傷就醫
-
天理昭昭!10條通緝詐團首腦住豪宅開名車 遇攻堅跳樓恐致殘
-
汽車旅館撿到黑皮箱 打開驚見2把槍、104顆子彈和火藥包
-
康橋校車隧道翻覆 侯友宜:再釐清為何僅這輛車打滑?
-
康橋校車翻覆20傷 校方:將了解肇因最重解約開罰
-
中國安徽煤礦瓦斯爆炸釀7死 仍有2人失聯待救
-
《嘉義》南新警所擬拆牆 議員憂安全疑慮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