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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巡防兵合夥學長收賄 不辦事還檢舉走私

2018/01/25 12:47

宜蘭縣海巡署第1海岸巡防總隊,在職游姓巡防兵(上兵)及退役曹姓巡防兵,疑似共謀向林姓男子所屬走私集團詐取財物,但事後不但不辦事,還檢舉行賄者,2人今晨遭法院聲押。(記者林敬倫攝)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海巡署第1海岸巡防總隊,在職游姓巡防兵(上兵)及退役曹姓巡防兵(上兵退役),疑似共謀向林姓男子所屬走私集團詐取財物,佯稱可代為聯絡漁船接駁,並透過監看雷達不通報,而掩護林男私運管制農產品進口,藉此收取120萬元得手,但事後游、曹2人非但未依約定代為聯絡漁船接駁,更指示友人向他單位檢舉林男走私犯行,2人今天凌晨遭法院聲押。

海巡署第1海岸巡防總隊主管宜蘭縣境內的海岸線,28歲游姓巡防兵是宜蘭人,是大隊裡的志願役士兵,民國103年簽下4年約入伍,今年底就可退伍,平常負責大隊雷達站操作,營區表現低調、正常,每個月除了放假,還可以在平日申請2次外膳及2次外宿離開營區。

但宜蘭地檢署檢察官陳錦雯,根據檢方基隆航調站提報之情資,查出游姓巡防兵,及同年但已退役曹姓學長,疑似共謀向林姓男子所屬走私集團詐取財物,他們向林佯稱可代為聯絡漁船接駁,並透過監看雷達不為通報,而掩護林男私運管制的香菇等農產品進口。

但事後游、曹2人並未履約,收了錢後還指示友人,向他單位檢舉林男是走私犯,陳錦雯指揮基隆航調站蒐證3月後,見時機成熟,即於昨日上午9時,由基隆航調站幹員持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游、曹、林3人住處及游姓巡防兵的辦公處所、寢室,扣得行動電話及相關手寫資料,並傳喚游、曹2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複訊後認游、曹2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犯嫌重大, 且有勾串相關證人之虞,於昨日晚間向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聲請對游、曹2人羈押禁見,今凌晨1點獲准,全案檢方將通知林男到案說明,繼續釐清相關案情。

海巡署第1海岸巡防總隊指出,根據偵查不公開原則,總隊無法對外透露案情,將秉持「勿枉勿縱」及「決不護短」態度,全力配合檢調偵辦,未來如果游姓上兵被起訴,將透過人評會依規定汰除。

宜蘭縣海巡署第1海岸巡防總隊,在職游姓巡防兵(上兵)及退役曹姓巡防兵,疑似共謀向林姓男子所屬走私集團詐取財物,但事後不但不辦事,還檢舉行賄者,2人今晨遭法院聲押。(記者林敬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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