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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警性侵報案美女 百萬和解書成鐵證

2017/12/28 10:53

25歲員警蔡柏威(改名蔡杰燊),前年受理女子舉報毒品案,竟起色心,到她住處性侵得逞,高等法院今依利用職務強制性交罪,判蔡男4年6月徒刑。(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警汐止分局員警蔡柏威(已改名蔡杰燊),被控任職中和警分局秀山派出所時受理某正妹舉報毒品案,藉口到她住處查案,再以聞到毒品味為由逼迫被害人替他口交、手淫,事後蔡員欲以100萬元和解,成為涉案鐵證;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蔡4年6月徒刑,高等法院今二審仍依職務強制性交罪,判蔡男4年6月徒刑。可上訴。

據了解,26歲蔡員前年涉案後,改調新北市汐止警分局東山派出所,蔡員案發後以100萬與女方和解,台北地檢署因被害人不出庭,全案不起訴但職權再議,高檢署發回北檢重啟偵查,全案另移往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蔡員遭受休職半年處分,隨後復職。汐止警分局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將召開考績會先將蔡員停職,依法辦理。

判決指出,蔡員前年5月接獲長相甜美的被害女子檢舉毒品案,蔡覬覦她的姿色,用LINE加為好友,傳訊探詢「妳一個人住嗎?」當晚藉故前往女子住處,以聞到毒品味、質疑吸毒為由,強迫女子替他手淫、口交,還帶走精液衛生紙團滅證。

被害女子事後向親友哭訴,擔心再被蔡員騷擾恐嚇,案發後3個月搬離住處,最後不甘受辱提告妨害性自主;北檢重啟偵查時,被害人拿出蔡與她簽署的100萬元和解書,蔡員在親筆簽名的和解書上承認性侵,成為呈堂鐵證,北院、高院均判蔡員4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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