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祿仔仙整復所看診遭查獲 攔截7千顆不明膠囊
2017/10/05 17:37
高市衛生局配合保七總隊前往彌陀區一家整復所,查獲未具醫師執照的蔡姓負責人,卻為民眾看病並開立摻西藥的偽禁藥。(記者方志賢翻攝)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高市府衛生局配合警政署保七總隊,前往彌陀區一所整復所,查獲未具醫師執照的蔡姓負責人,卻為民眾看病並給藥治療,現場同時查扣不明膠囊7000顆,並驗出含有類固醇、利尿劑等偽禁藥成分,全案依違反醫師法、藥事法移送法辦。
衛生局表示,今年7月26日會同保七總隊、橋頭地檢署及衛福部食藥署南管中心等單位,前往該整復所稽查,當場看到有患者從整復所走出,立即表明身分上前盤查,患者說是經親友介紹從台南來看診,蔡姓負責人診治後給內服藥物,付醫藥費500元,現場也查獲蔡姓負責人替民眾觸診等醫療行為,至於不明膠囊經檢驗含類固醇、利尿劑、胃藥及止痛抗發炎等偽禁藥成分。
衛生局表示,醫師法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藥事法則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若致人於死,則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
衛生局也呼籲民眾如有身體不適,應前往醫療機構就醫,確實遵從醫囑安全用藥,勿聽信地下電台、網路、國術館,或自行購買誇大療效、標示不清或來路不明藥物,以免破財又延誤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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