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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報表寄新東家 團購網前營運長判刑6月

2017/09/07 14:56

新北地院刑事法庭大樓。(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團購網GROUPON(酷朋)前年9月退出台灣市場,但GROUPON前方姓營運長,卻涉嫌於離職前,將GROUPON設計的Excel軟體每日營運報表表格檔案,寄給跳槽新東家「歐克團go網」,但因收件者刪除部分資料致運算式無法運作,新北地院今依背信未遂罪判方女徒刑6月,得易科罰18萬,可上訴。

判決指出,方女100年2月至101年11月30日於酷朋任職,101年7月起擔任營運長,擔任營運長4個月後,方女即向公司遞出辭呈,表示另有生涯規劃,將跳槽對手「歐克團go網」上班,但方女離職前,涉嫌利用公司信箱,將酷朋網購的營業額、毛利率、預計達成目標金額、實際達成目標金額等屬公司秘密的每日營運報表檔案,寄給「歐克團go網」,酷朋執行長發現後提告。

法院審理時,方女供稱,她在酷朋是擔任後勤的業務,營運長只是掛名,她實際管理的只有客服跟美編文案,並未實際參與酷朋業務經營,因覺得每日營業報表的資料格式美觀好看,所以寄給「歐克團go網」新同事,且營業報表內並無營業資料,只是各區業務人員績效表。

但法官認為,營業報表記載酷朋各業務的營業額、毛利率、毛利等數據,可做為對手「歐克團go網」調整營運策略與方向的參考,且僅有「特定人」才能查看,加上其他職員均證稱方女擔任營運長,因此判她有罪。

團購網GROUPON(酷朋)前年9月退出台灣市場,但GROUPON前方姓營運長,卻涉嫌於離職前,將GROUPON設計的Excel軟體每日營運報表表格檔案,寄給跳槽新東家「歐克團go網」,新北地院今依背信未遂罪判方女徒刑6月。(擷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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