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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龍刺手臂成招牌標誌 通緝犯出門吃飯被逮

2017/05/26 15:54

王男右手臂成為犯罪明顯招牌標誌。(記者陳薏云翻攝)

〔記者陳薏云/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35歲王姓男子為永和區竊盜慣犯,日前又因詐欺案遭到通緝,手臂刺青成為招牌標誌。前日晚間王嫌以為風平浪靜,前往餐廳用餐時,被永和新生派出所巡邏員警逮個正著,王嫌一開始還裝傻「我是要去吃飯,你們幹嘛!」

新生派出所員警盧威賢及錢忠平警員當時在附近巡邏簽表,看到王嫌覺得印象深刻,加上手臂龍形刺青明顯,且王嫌一見警方就想快步離開,警方立刻上前盤查,王嫌起初不配合出示證件,拿證件時還刻意丟地上企圖落跑,所幸警方機警未讓他跑掉,經確認後王嫌為詐欺通緝犯,立刻依法帶回派出所。

王嫌遭逮捕後,歪腦筋動不完,還想趁上廁所時將口袋內毒品丟包,所幸被警方搜出海毒品洛英0.61公克,王嫌供稱毒品是在網路上跟一名叫「阿曹」男子購買的,以每公克3千元購得,通緝則是因為沒收到法院通知,警方訊後將王男依詐欺通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王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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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王男身上查獲海洛因毒品。(記者陳薏云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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