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狼猥褻同居人女兒 辯因吃醋誣陷他
2017/02/10 17:00
新北市一名15歲的少女,因援交被抓經社會局安置,泣訴9歲起至14歲遭母親呂姓同居男友上下其手,襲胸、摸下體的不堪往事。圖為新北地檢署。(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15歲的少女,因援交被抓經社會局安置,泣訴9歲起至14歲遭母親呂姓同居男友上下其手,襲胸、摸下體的不堪往事,同居人惡行才被揭露,呂男到案否認猥褻,辯稱少女因覺得「媽媽被搶走了」,帶著報復心態誣陷他,但測謊未過,新北地檢署今依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嫌將呂男起訴。
據了解,少女就讀國小三、四年級時,母親外遇呂男而離婚,夫妻對少女擁有共同監護權,少女平日與父親同住,週末或逢年過節便至母親與47歲呂姓同居人位於新北市中和區住處過夜,每月平均在母親家留宿1到2次。
每次去母親家過夜時,少女與媽媽、同居人同睡一房,但母女睡床上,呂男睡在地上,少女控訴,99年10月至104年9月間,呂男每次都趁媽媽出門上班,她還在睡覺時,偷摸她的胸部與下體,她驚醒制止呂男便收手。
她曾向母親反應此事,但母親不相信同居人會對女兒伸狼爪,前年底少女與父親吵架,少女父怒嗆:「妳去妳媽那邊住好了!」少女回:「不要,叔叔都會對我毛少毛腳」,但當時父女在吵得不可開交,少女父並未多加注意此事,直至去年3月少女因援交被社工安置,向社工傾吐此事,社工轉知少女父,才報警處理。
少女父證稱,女兒每次都找藉口不去母親那邊住,因為覺得呂男「很噁心」;少女母則說,女兒曾說過不喜歡呂男,沒印象女兒說過被他猥褻,認為女兒不學好,選擇相信同居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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