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歡被拒姦殺學妹後焚屍 男大生判無期定讞
2017/01/25 18:27
南部某大學黃姓男大生,向學妹求歡不成,竟以155公斤體型優勢強姦殺害學妹,最高法院今仍判黃男無期徒刑,全案定讞。(資料照,記者項程鎮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南部某大學黃姓男大生,向學妹求歡不成,竟以155公斤體型優勢強姦殺害學妹,事後還想以王水滅屍,最後在柴山焚屍時被逮,檢方將他求處死刑,但高雄高分院認定黃男犯案後一直向被害人家屬表達歉意,仍有教化可能,有機會融入社會,判他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仍判黃男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現年25歲的黃男有意追求學妹,前年3月約學妹與另名男姓友人到台南玩,晚上3人都同睡黃嫌在台南租屋處,第3天只剩黃男與學妹獨處,凌晨4時黃男向學妹告白求愛,卻被拒絕,學妹還說要將此事告訴男友,黃男惱羞成怒,利用體型優勢霸王硬上弓。
判決說,黃男174公分、體重155公斤,學妹150公分且身型瘦小,男方一手掐頸,一手脫褲強姦得逞,女方被壓制時,額頭、上胸、後腦有多處瘀傷,黃嫌雖曾短暫放手,但見她還有氣息,殺紅眼持續掐頸導致女方窒息死亡。
黃男殺人後,還打算以王水毀屍,買了黑色大塑膠袋、鹽酸、硝酸後,因覺得味道刺鼻而放棄,改將屍體裝入塑膠袋後,放上機車踏板,沿省道往高雄方向騎車,並在加油站買了汽油後,騎至柴山法興禪寺下樹林點火焚屍。
民眾以為有人焚燒垃圾怕火燒山報警,黃男怕被發現,將學妹遺體拉往山坡下棄屍,仍因形跡可疑被逮。黃男偵訊時坦承殺害學妹,但強調是對方死後才姦屍,不過,法醫鑑定認定,女方遭性侵時尚有心跳,可見得是生前遭辱,黃男明顯卸責。檢方認為他犯後無悔意,求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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