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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雙屍命案 謝依涵三度判死 今更二審改判無期

2017/01/11 11:14

犯下八里雙屍命案的凶嫌謝依涵。(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犯下駭人八里雙屍命案、歷審共3度均被判死的死囚謝依涵,高等法院更二審裁准律師團聲請,傳訊輔導她的黃明鎮牧師、負責心理鑑定的台灣大學助理教授趙儀珊作證,兩人均證稱,經監所教化、宗教輔導後,謝女「教化可能性高」,更二審認為,謝女為謀財害命,殺害頗有交情的熟客陳進福、張翠萍夫婦,凶殘冷血,但有教化可能,今改判為無期徒刑、褫權公權終身;可上訴。

在押的謝依涵在更二審最後一次庭訊即表明放棄到庭聆判,無法得知她對又被無期刑看法。多位死者家屬出庭聆判,難過表示不滿判決結果,將上訴最高法院。

去年聖誔節滿31歲的前「媽媽嘴咖啡店」店長謝依涵,涉嫌於102年2月下藥迷昏79歲的富商熟客陳進福、57歲的某私立大學副授張翠萍夫婦,再帶往淡水河畔紅樹林殺害棄屍。

謝女自稱和陳進福有不倫戀,想擺脫糾纏,又自稱陳策劃殺張女,她順勢以「計中計」一併殺害2人。士林地院、高等法院認定不倫戀是謝女脫罪之詞,且無教化可能,均判死刑。但最高法院卻認定,高院未具體說明有無教化可能,前年2月發回更審。

高院更一審前年3月23日首度開庭審理,律師團主張謝女有教化可能,並聲請勘驗5項證據,全遭駁回;合議庭認定,謝女犯罪手段凶殘冷血,已屬「最殘酷嚴重的犯行」,以強盜殺人等罪判死刑;尤其,僅以三個多月即審結重大殺人案,非常罕見。

最高法院仍以有必要查明謝女有無教化可能的「制式」理由,前年11月27日發回高院更二審。民事賠償部分,已判謝女須賠陳進福的2個兒子、張翠萍的母親共999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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