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對警懷恨在心?男向派出所狂寄黑函

2016/08/26 17:35

貨運公司收到「過路費」黑函。(記者黃捷翻攝)

[記者黃捷/新北報導]新北市曾姓男子去年11月在大街上隨意張貼疑似小孩子的求救看板,被蘆洲警分局集賢派出所王姓警員通知製作筆錄,他疑因此懷恨在心,多次張貼與王員有關黑函,近日更冒名王員,寄信要求貨運公司繳交3000元「過路費」,否則就要嚴格取締開單,讓王員氣得提告妨害名譽。

國內某貨運公雙北地區30多個據點22日收到一封信,裡面用電腦打字寫著:「不想貴公司車輛行經五股、蘆洲地區時被攔下開單,請交每月三千元費用,不然將嚴格取締開單,請把費用以現金或等值禮券寄到集賢派出所。」文末署名王員的全名。

蘆洲警分局接到投訴後下令撤查,發現一切都是假的,循線找到42歲曾男,發現他就是去年11月為了引潘姓前女友出面,在大街上張貼「媽咪拜託救我!」手寫偽造求救信的男子。

警方無奈表示,王員當時通知他到案說明後就被曾男盯上,今年3月就寄送多封黑函到派出所,誣指王員和潘女有不正常關係,2人還在公園裡進行口交、肛交等性行為,王員當時就對曾男提告,曾男本月已被起訴。

警方今天中午再次通知曾男到案,針對「過路費」黑函一事製作筆錄,曾男雖承認犯行,但這次改口說:「我認錯人了!」警方詢後,全案將依妨害名譽罪嫌移送。

曾男做完筆錄離開警局,表情完全沒有悔意。(記者黃捷翻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