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健保費 明師中醫診所負責人判刑1年6月
2016/08/17 17:31
明師中醫在新北共有永和、中和、雙和、土城4家大型聯合門診診所,除畫面中的土城診所外,另3家診所全部涉案。(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明師中醫診所利用旗下上百位員工及眷屬的健保卡,詐領健保費193萬餘元,檢方偵辦時,有61名員工認罪,獲緩起訴,新北地院再依詐欺罪,判負責人李一宏1年6月徒刑、醫師江彥明6月徒刑,另有103名員工及其親友被判拘役,其中47人獲判緩刑,但須支付公庫1至2萬元;可上訴。
捲入詐領健保案包含李一宏在內,共177人,除李、江2人被判徒刑外,診所陳姓員工也被判刑4月,江彥明之妻則判拘40日,此外,也涉案的醫師劉恩劭、黃月順及另8名員工、民眾則判決無罪。
據查,明師中醫是由李一宏於74年創立,共有永和、中和、雙和、土城4家大型聯合門診診所,號稱「是台灣中醫罕見的、非常知名的領導品牌」,這次除土城診所外,其他3間全部涉案。
檢方調查,李一宏指示員工編排「功課表」,也就是把這3間診所的醫生、就診日期,及預定看診病患姓名排好,待李一宏修改核定後,由櫃檯人員依排定的「功課表」,向3間診所上百位員工及親友等,收取健保卡後,偽造不實就醫紀錄,詐領健保費,從99年至102年,合計193萬餘元。
有提供健保卡者,會拿到蓋有「青蛙章」的掛號收據,可到診所整復室進行免費推拿;審理時,李一宏認罪,但對看診次數及金額有所爭執,江彥明則辯稱他不知情,且本身病人很多,不需要以此方式牟利。
合議庭認為,李一宏犯罪的動機、目的在於貪圖不法利益,其餘被告可能是受迫於職場壓力或人情請託,少部分則是為求推拿優惠利益,但他們明知健保有公益性質,影響全國民眾醫療權利甚鉅,竟因一己之私,或貪圖利益而犯案,應予高度非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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