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都更案 不同意戶上午遭突襲拆除
因該處已租給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作為會議室及教室,所幸拆除時屋無人,但也來不將屋內勿物品搬出。 (資料照,記者鍾泓良攝)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永春都更案延宕近十六年,昨日北市府開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專案小組會議,不料今天上午七點至八點,建商帶著大批工人及警力進入工地,不同意戶王家遭突襲拆除。因該處已租給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作為會議室及教室,所幸拆除時屋無人,但也來不將屋內物品搬出,全部埋在土推下。而現場工地外面已被圍起,工地的門也被鎖起來,無法進去確認拆除狀況。
不同意戶、遭拆除屋主王東凱及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理事長彭龍三均表示,他們要跟現場員警報案,但員警都對他們不理不睬,而他們要求刑事局應該在大雨之前進行現場蒐證,但員警要求他們到派出所報案,讓王氣得大罵,難道內湖女童案也是這樣處理嗎?
現場警察表示,他們是依據都發局昨天晚間發布的新聞稿,內文「由於實施者已依法領得建造執照及拆除執照,為確保實施者、權利關係人之相關權益,後續仍請實施者持續積極辦理協調事宜,依本府核發之拆除執照並依法處理都市更新事業。」而現場警方也表示因為該處屬於私人工地,未取得建商同意不得進入。
王東凱表示,六月三日北市府已經敗訴,那麼代表這個都更案已經撤銷、無效,「他沒有權力拆我的房子,我也沒有權力要給他拆,我也沒有答應。」表示將會提告行政訴訟。彭龍三則表示,將與律師研究該如何救濟。
都發局長林洲民表示,昨天下午開完會議之後,晚間與台北市長柯文哲報告專案小組結論,其中包括認為,該案就程序正當面、權益保障面以及社會成本面,均合理及正當,且有迫切需要;認為王家訴求內容除甚不合理,且與現行權利變換估價制度不符。
永春都更案不因行政訴訟而停止影響以及建商依法取得領得建造執照及拆除執照,為確保實施者、權利關係人之相關權益,後續仍請實施者持續積極辦理協調事宜,依本府核發之拆除執照並依法處理都市更新事業。
林洲民強調,三月八日森業向市府申請都更三十六條,也就是執行強制拆除,而委員會中也全部都有共識,政府沒有必要介入民辦都更,交由建商自行與住戶協商,強調永春都更案不是「公辦都更」
永春都更案延宕近十六年,不料今天上午不同意戶王家遭突襲拆除。 (資料照,記者鍾泓良攝)
永春不同意戶王家遭拆除。(記者鍾泓良翻攝彭龍三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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