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大口喝飲料 柔道美少女昏迷失身
2015/11/22 11:1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22歲郭姓男子不滿19歲黃姓女友曾與他友人上床,竟逼黃女透過臉書替他物色床伴,深愛他的黃女內心雖掙扎,卻仍幫他約出仍是處女的學校社團學妹,還假借比賽喝沙士名義,騙學妹將偷摻FM2毒品的沙士喝下,害學妹昏迷遭奪童貞;高等法院認為郭男行徑惡劣,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刑9年、黃女7年1月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有毒品前科的郭男得知黃女與他交往前,曾與他的友人交歡,對此耿耿於懷的他,竟以「我要跟另外一個女生發生性關係」為由,要求黃女幫他物色床伴,藉此平衡黃女對他的不忠。
被愛沖昏頭的黃女,雖屢次向他表示「我不喜歡這樣!」卻仍禁不住他的慫恿,在前年12月7日,幫他約出其就讀高職時期參加柔道社的社團學妹,並與他聯手騙學妹喝下摻毒飲料昏迷後,供他趁機洩慾。
郭男接受檢方偵查期間,原承認有性侵女友的學妹,但他遭起訴移審法院後,又改口否認,指他在偵查庭時,因與黃女吵架,想說乾脆「被關久一點好了」,才故意承認性侵,但他案發當天因吸毒而不舉。
黃女開庭時則辯稱,她為了報復前男友將她的裸照PO網,才會約學妹來,想偷拍學妹的裸照PO網,以此來指控她前男友涉案,但她不知學妹遭郭男下藥及性侵;對此,合議庭認為2人當天並未偷拍學妹的裸照,且黃女測謊未過,說法不足採信。
合議庭認為,被害少女的下體及胸部等隱私部位,均採集到郭男的DNA,且驗傷報告顯示,少女下體撕裂傷是48小時內發生的新傷,認定郭男性侵罪證明確,考量郭男案發後仍飾詞狡辯,因此撤銷一審8年徒刑判決,加重改判刑9年,至於黃女則依比例原則,從7年半徒刑降為7年1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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