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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想悔改 小偷用自首換交保不斷再犯

2015/10/10 13:15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一名39歲陳姓慣竊,102年10月間落網被查獲6件竊案遍及外島金門、高雄地區,他為了交保,羈押期間自首30件竊案遍及桃園市、台南市、高雄市,可是毫無悔改之心,交保後不到半個月內在高雄市、台中市又犯下12件夜闖商店的竊案,這次他踢到鐵板,總計48件竊案,台中地院判3年6月,併須強制工作3年。

判決書指出,陳享男94年因竊案被判6月,易科罰金確定,96年又在金門、高雄、台中地區犯下竊盜及詐欺案,98年7月出獄。陳嫌都是攜帶螺絲起子、大剪刀等工具,利用深夜破獲商家、賣場之安全設備,或從冷氣孔侵入行竊。

102年10月間陳落網,警方借提追查95年金門「金成連賣場」竊案、102年在台南市「多那之咖啡店」竊案等6件,而他為了獲得交保,又自行供出98年在金門「哈電族網咖店」、98年金門「國軍906營地」、高雄「方師傅自助美食」、「大汗牛肉麵」等,遍及高雄市、台南市、桃園市30件闖入商店竊案,果然獲得交保,羈押才約1個月。

交保後隔天,11月4日起他又在高雄犯下「遠傳電訊瑞豐門市」、桃園中壢市「KEI潮流衣飾店」、台中市「永豐商行」、台中市「振宇五金行」等12件竊案。

上述總計48件竊案,僅少數未遂,其餘得款在萬餘至數十萬元之譜。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他已竊盜習慣,正值青壯年,毫無悔意,造成治安相當之危害,有必要給予保安處分,判處3年6月徒刑,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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