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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怪色狼 強索女大生小褲褲掛門口

2015/09/19 13:45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男子林信瑋因詐欺遭判刑,官司纏身又感情不順,林男因心情不佳,帶折疊刀走到桃園市某社區大樓外,尾隨小蓉進入大樓,趁機闖進小蓉香閨,林男對小蓉吻胸、摸下體等猥褻動作後,還強拍小蓉僅著內褲裸照,強索小蓉內褲後掛在小蓉房門外的門把上才離去,最高法院依帶凶器侵入住宅猥褻罪,重判4年6月定讞。

判決指出,前年6月24日晚間,林男見女子小蓉(化名)準備進入大樓回家,林男假裝是社區住戶尾隨小蓉進入大樓一同搭電梯,利用小蓉房門來不及關閉之際,闖進小蓉家,拿刀抵住小蓉脖子,恫嚇:「你再叫我殺死你」,隨即撫摸小蓉胸部和腰部,小蓉強烈反抗無效,外褲被林男脫掉,上衣也被拉下,林男強吻小蓉還親她乳頭,再隔著內褲摸下體。

林男表明希望和小蓉嘿咻,小蓉斷然拒絕,林男接著要求幫他口交,小蓉說自己帶牙套沒辦法,林男才放棄,但強拍小蓉僅穿內褲裸照,還強索小蓉內褲後,把小蓉內褲掛在她套房外的門把上才離去,小蓉聯絡鄭姓男友通知房東後,房東調出監視器畫面,發現林男再度進入大樓內,立即報警逮獲林男。

庭訊時林男坦承犯行,但強調只有猥褻沒有性侵,一、二審皆認定林男觸犯帶凶器侵入住宅猥褻罪,重判4年6月,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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