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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代理孕母生4嬰 男子獨犯人工生殖法判3月

2015/08/07 14:23

嫌犯蔡齡毅透過這個設於境外的網站,招攬不孕的夫婦,到泰國以代理孕母的方式圖利。(記者顏宏駿翻攝)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刑事局5年前破獲國內首宗利用網路平台廣告,仲介外籍代理孕母及借精卵生子牟利集團,其中一名嫌犯蔡齡毅與檢察官取得認罪協商,承認仲介兩對夫妻借精到泰國生子,蔡嫌因違反人工生殖法今被判處3個月徒刑。

該集團首腦羅瀗漋(49歲)在泰國設立baby101公司,並架設「baby101優生代孕網」網站,涉嫌利用網路從事代孕及生殖細胞居間介紹牟利等非法行為。羅嫌被台中高分院判6個月徒刑確定。

蔡齡毅與檢察官達成認罪協商,判決書指出,該集團以網頁,刊登代理孕母和借精卵生子訊息,台灣籍呂姓和游姓父親,向蔡嫌表達需求,蔡嫌居間協調,在泰國取得兩人的精子,再與泰國籍的卵子提供者人工受精,形成胚胎後,植入越南籍的代理孕母子宮,先後共產下4胎兒。

該案因蔡嫌與檢察官取得認罪協商,院方審理時沒有再進行言詞辯論,蔡嫌觸犯人工生殖法的居間圖利罪,判處3個月徒刑。

該網站位址設於台灣境外,目前仍可瀏覽,該公司標榜正規專業代孕公司,一律採用試管嬰兒並卵、孕分離,可篩選出性別及優良染色體胚胎,更有優質精子及卵子提供,網站上還附有健康狀況良好的越南、泰國東南亞等地年輕代理孕母的圖文介紹,供顧客挑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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