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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房東坑兄套房?張淑晶:非借名登記

張淑晶被胞兄訴請返還北市東區套房的所有權,高等法院今開庭後,張女迴避媒體採訪,快步離去。(記者楊國文攝)

張淑晶被胞兄訴請返還北市東區套房的所有權,高等法院今開庭後,張女迴避媒體採訪,快步離去。(記者楊國文攝)

2015/07/23 17:4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女房東張淑晶坑胞兄一間套房?高等法院今下午開庭,審理男子張振盛指控將套房借名登記給胞妹張淑晶,卻變成她所有,訴請法院判決將房子還他,張女親自出庭表示,絕非借名登記,她是房屋所有權人,還小跑步迴避媒體採訪,張男今委由律師代表出庭;下次庭訊訂9月3日。

對於她控告2個年輕房客和房客父親分別涉毀損、偽造文書等罪,但台北地檢署認為事證不足,今天均處分不起訴,形同踢到鐵板,記者才開口詢問張淑晶有何意見,張女即伸手示意不接受訪問,臉露不悅表示:「我現在很忙」,庭後開車離去。

45歲的張淑晶因和多位房客租屋糾紛,鬧上新聞版面,她的胞兄張振盛指控,3年前透過仲介簽約購買台北東區市民大道附近一間套房,當時因擔心貸款不足,因此借名登記在張淑晶名下,並出租減輕壓力,卻被妹妹坑走,訴請張女返還該套房,但張女出具陸續匯款共257萬元到不動產履約保證專戶內相關單據,表示房屋是她所有,也登記為房屋所有權人,一審以張振盛並未舉證為實際出資購屋者,判他敗訴,他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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