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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買賣惡搞 仲介判刑1年

2015/07/01 13:46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亂搞!台中市曾姓女子受賴姓母女的委託,向4名地主買土地,地主不願出售,曾女竟偽造土地買賣協議書,向賴姓母女詐得100萬元,更離譜的是,賴姓母女交款後,因遲遲無法過戶,又信任曾女,誤認地主4人收錢後惡意不過戶,向院提起民事訴訟,莫名其妙挨告的4名地主,也反控賴姓母女偽造文書,台中地檢署偵查時,才揭發曾女的「惡搞」行為,台中地方法院依據偽造私文書罪判刑1年。

判決書指出,48歲的曾女沒有地政士執照,卻從事土地登記代辦業務,她於2011年受賴姓母女委託,向4名地主收購繼承而得的土地,同年11月10日,曾女向賴姓母女謊稱,已經跟4名地主談妥賣地,總價100萬元,賴姓母女遂交15萬元訂金給曾女。

曾女為了取信賴姓母女,於空白的土地買賣協議書上,偽簽4名地主的名字,還蓋上曾女自己的手印,向賴姓母女謊稱,4名地主已經同意出售土地,賴姓母女遂匯款85萬元,委由曾女進一步辦理土地買賣與過戶。

判決書顯示,曾女把錢提領一空,總計詐得100萬元,賴姓母女卻不見土地過戶,家人商議後,認為是4名地主收了錢,卻惡意不過戶、不履行買賣契約,決定控告地主,向台中地方法院提出「履行買賣契約」民事訴訟,莫名其妙挨告的地主,也認為賴姓母女行為惡劣,怒告賴姓母女偽造文書,台中地檢署開庭偵查時,發現上述誤解,癥結在於中間仲介人曾女。

判決書指出,賴姓母女得知曾女惡行之後,趕緊撤回民事訴訟,地主控告賴姓母女偽造文書部分,檢方裁定不起訴,並將曾女依偽造私文書罪起訴,台中地院認為曾女具大專學歷,受委託卻趁機詐騙,為了掩飾犯行,還偽造土地買賣協議書,導致賴姓母女對無辜的地主4人提出告訴,曾女犯後狡辯且態度不佳,也尚未賠償賴姓母女損失,依據偽造私文書罪判1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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