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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以腳鍊子鍊女防逃家 少女仍2度懷孕

2015/07/27 14:19

吳男被控多次和誘14歲少女小蓉(化名)離家出走,還2度讓小蓉懷孕。(情境照,圖非當事人)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20歲吳姓男子與14歲少女小蓉(化名)交往3年期間,被控多次和誘小蓉離家出走,還2度讓小蓉懷孕。基隆地院調查發現,小蓉不滿父親以腳鍊子鍊住她才逃家,還要求吳男帶她到躲得越遠越好,認定吳男並未和誘小蓉,處分他不起訴。

不過,吳女首次懷孕時未滿16歲,檢方認定,吳男涉犯「與未16歲少女成年為性交罪」,另案偵辦中;第二次懷孕時,小蓉已滿16歲,吳與小蓉發生性行為並不觸法,因此檢方並不追究。

處分書指出,吳男3年前開始與14歲的小蓉交往,被控從去年1月起至今年3月間,多次和誘小蓉離家,住進他新北市瑞芳區住處,共計和誘小蓉逃家5次,且讓小蓉懷孕2次。

第一次是在去年3月間,經家人與小蓉到醫院施以醫院進行人工流產後,第二次是今年3月,吳男又讓小蓉二度懷孕,吳男供稱,小蓉父親反對他倆交往,但他從未叫小蓉離家,是小蓉說她父親會用鐵鍊子鍊她、打她,才跑到他家住,還是他要求小蓉打電話回家,小蓉才打回家報平安。

小蓉也證稱,父親反對他與吳男交往,怕她蹺家去找吳,用腳鍊子練住她不讓她跑出去;她曾透過臉書希望吳男來接她,帶她躲起來,躲得遠遠的,誰也別想找到她。

小蓉稱,她住在吳家時,吳男無從未阻止她與家人聯絡,2人的生活費,都靠她們打工賺錢。

檢方因而認定吳男並未和誘小蓉,離家出走,因此處分吳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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