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院提修法/釋憲案受理與否、審理結果 全上網
2013/04/16 06:00
〔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審查「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對司法院大法官受理、審理釋憲案的效率、能量與透明度頗有微詞;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答詢時表示,修法明訂案件須在法定期間決定受理與否及其理由,都會上網公布。
朝野立委要求提高釋憲案受理比例、縮短審理時程、言詞辯論公開、受理與否及審理結果都開放民眾查詢;司委會通過決議,要求草案實質審查前應舉辦公聽會,彙整各界意見。
國民黨立委呂學樟指出,九十二至一○一年間,人民、機關聲請司法院大法官釋憲案、統一解釋案,共三千九百一十一件,僅一百四十三件做出解釋,裁定不受理三千六百一十六件,不受理比率高達九十二.四%;立委廖正井說,過去三年,每一解釋案平均六百九十二天結案,不受理案件平均一百零一天結案。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主張參照「速審法」,提高審理效率;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吳宜臻則質疑,釋憲案審理拖太久,人民權益保障緩不濟急。
林錦芳說,釋憲案性質不同於一般案件,不宜採速審。她表示,司法院推動修法,草案第卅二條就規定,審查庭對於承辦大法官分受的案件,應於收案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受理與否的意見,受理意見經評決通過者,應於六個月內提出裁判主文意見,兩年內做成裁判。
林錦芳指出,未來裁定受理、不受理及審理結果「全部都上網公布」,讓民眾查詢,而若修法通過,一般法院審理中的案件,也能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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