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雄淋︰余正煌配合媒體 公審、恫嚇林智堅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訊後離開法院。(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調查官余正煌自訴控告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的台大碩士論文涉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院昨開庭,林智堅的辯護律師蕭雄淋答辯指出,余的律師採自訴而不透過檢察官提告訴,有違常理,提告後由律師向媒體放話要告林和卅名網友涉犯加重誹謗罪,認為余配合媒體參與政治鬥爭,目的在恫嚇林智堅,利用輿論公審被告,動機不單純。
「余企圖影響司法 達政治目的」
蕭雄淋指出,余正煌的委任律師吳俊達在北院不公開的調查庭後,發文批評承審法官的訴訟指揮有問題,立委再依此在質詢司法院時批評法官「作威作福、比皇帝還大」,是放任律師「將法庭當秀場」,意圖利用媒體及立法權影響、引導司法個案。
蕭指出,林智堅去年八月被台大撤銷碩士學位,余的律師吳俊達去年九月底於臉書貼文稱「要開戰了,我們決定擴大律師團,徵求有興趣的道長朋友…加入我們打這場『攸關台灣高教體系價值存亡』的法律訴訟」,涉以挑唆和包攬訴訟方式恫嚇被告。
蕭表示,余正煌理應向檢方提刑事告訴,卻跳過檢察官提自訴,自訴前開記者會宣傳,後又由律師聲稱要加告林和網友誹謗,違反常理。蕭質疑余配合媒體參與政治鬥爭,利用輿論審判,企圖影響司法以達政治目的。
蕭認為,余的自訴動機不單純,舉證又不足,請法院依刑訴法「法官於發現案件是利用自訴程序恫嚇被告者,得曉諭自訴人撤回自訴」規定,曉諭撤回自訴。
余律師團︰對方倒果為因污衊
對此,余正煌的律師團聲明回應,林智堅將單純學術問題政治化,以「好心被雷親、做人要厚道」暗喻是余抄襲,余才被迫開記者會回應自保;指稱包攬訴訟、恫嚇、法庭當秀場等與案情無關的程序意見,則是詆毀、中傷律師同道,已違反律師倫理規範;余正煌是平凡公務員,自身權益受侵害,提告是其權利,對方卻倒果為因污衊,已無是非曲直及公理,可見其不知自省,堅持為政治私利而任意侵害余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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