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泓旭共諜案今定讞 檢方:將計算羈押天數可否抵刑期
中國籍男子周泓旭(見圖中)被控來台發展組織未遂,一、二審均依判刑1年2月,最高法院今駁回而定讞。(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中國籍男子周泓旭被控來台發展組織未遂,一、二審均依發展組織未遂罪判刑1年2月,最高法院今駁回而定讞;因高院認為周泓旭的羈押天數已與二審判決刑期相當,去年5月8日將他停止羈押;究竟周泓旭是否還須入獄,台北地檢署表示,將計算羈押天數是否可折抵刑期。
北檢表示,還沒收到相關判決卷證,尚無從計算周泓旭先前遭羈押的天數,能否完全折抵刑期,收到卷證後再計算釐清,若計算完確認可折抵刑期即會結案。
周泓旭來自中國遼寧省,2009年就讀浙江大學時,曾赴國內淡江大學擔任交換學生數月,2012年進入政大攻讀碩士,2016年畢業,2017再以「台灣詠銘國際公司」董事身分入台。
判決指出,周泓旭於2014年參加中國上海的兩岸交流活動時,結識中共李姓黨務人員,接受餐敘招待後,依指示來台物色、引介我國政府人員或具社會影響力人士赴中國與李見面,並招待旅宿費與提供報酬,以發展、建立組織。
周泓旭認為我國外交部某年輕官員符合吸收條件,在2016年間多次約對方私下見面或致電聊天,周聽聞對方抱怨職場前景不佳,隨即見縫插針建議續留原職務,並提議可引為中國官員工作,每季可獲約1萬美元酬勞。
檢方接獲檢舉後,於2017年3月9日指揮調查局國安站,搜索周泓旭的台北租屋處,訊後認定周涉嫌重大,聲押禁見獲准,同年7月6日提起公訴。一審認為,周泓旭在檢方偵查時曾自白犯行,院方審理時卻又否認犯罪,並辯稱與外交部年輕官員的對話是吹噓的,但合議庭依具年輕官員對話錄音,認定周有罪,依法判刑1年2月。
周泓旭上訴後依舊辯稱遭「陷害教唆」,仍未被高院二審採信,判決駁回。最高法院認為,周與檢方上訴均爭執事實,均不符合第三審要件,今駁回而確定。
-
周泓旭共諜案 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多人起訴
-
中生周泓旭共諜案 判1年2月定讞
-
被動收入神隊友 將來銀行買基金超優惠
-
共諜案周泓旭獲釋暫獲自由 周:已上訴、會謹言慎行
-
涉打探情資遭搜索約談 台商10萬交保
-
三星全新8K顯示器 送近六萬元好禮
-
共諜周泓旭提抗告不願每天去派出所報到 最高法院駁回
-
軍官變匪諜!助中國刺探我軍情 2退役中校判刑
-
徐巧芯提案刪減監委出任資格 李俊俋:限縮總統提名權
-
NCC拒給鏡電視專案小組資料 「藍白合」開記者會譴責
-
南市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無罪 民進黨團要求恢復2人黨權
-
藍白強行表決通過咎責陳菊、高涌誠 綠批政治鬥爭
-
綠營批「沐猴而冠團」訪中賣台 洪孟楷:執政者做了什麼?
-
鴻海電巴高雄趴趴走蒐集大數據 郭建盟:應確保個資不被濫用
-
台南正副議長涉賄案10被告一審無罪 南檢研議上訴
-
攻擊徐巧芯貼文IP來自彰化社頭鄉公所 國民黨籍鄉長蕭浚二喊莫名其妙
政治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