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事件法草案初審通過 將設勞動專業法庭
2018/10/18 22:57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初審後受訪表示,法案改善勞工在訴訟當中的障礙跟妨礙,特別是管轄法院。(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逐條審查「勞動事件法草案」,在近8個小時的討論,終於在今天晚間通過初審,未來將設立勞動專業法庭、勞工可以在勞務提供地的法院訴訟、減輕勞工繳納費用負擔、舉證責任。不過,草案條文仍有超過3分之1保留、待朝野協商。
草案共計保留條文20條,包括工會與其會員間或工會會員間,基於工會會員權利義務所生的民事爭議,例如工會會員除名事項等是否入法、勞動專業法庭組成等。會議主席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表示,盼世界人權日12月10日前完成立法。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在初審後受訪表示,此一法案對改善勞工在訴訟當中的障礙跟妨礙,特別是管轄法院,過去民事訴訟法規定「以原就被」,草案明定勞工有充分的選擇權,不用遷就公司的所在地,可以在勞務提供地、公司所在地、分公司訴訟;相反的,雇主要告勞工時,雇主沒有決定權,要到勞務提供地。
王厚偉說,條文也強化訴訟當中調節的功能,對弱勢的勞工而言,冗長訴訟會讓勞工卻步,透過勞資雙方的委員協助法官在調解程序的強化,很快讓勞工可在調解當中得到權益滿足,可以讓勞工獲得權利保障。
王厚偉指出,像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行政機關已做處理跟調查,法院能夠審酌內容,讓行政跟司法訴訟有更好的連結,讓勞工爭取權益從一開始到後面都不會覺得白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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