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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院通過勞動事件法將設勞動法庭 助弱勢勞工

    賴清德表示,勞動事件法草案是執行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以期妥適、專業、迅速、有效、平等處理勞動事件,維護勞工法定權益及促進勞資關係和諧。(資料照)

    賴清德表示,勞動事件法草案是執行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以期妥適、專業、迅速、有效、平等處理勞動事件,維護勞工法定權益及促進勞資關係和諧。(資料照)

    2018/06/21 12:49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為落實司法國是會議決議,解決勞工打官司的弱勢問題,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司法院函送的「勞動事件法草案」,將由兩院會銜函請立法院審議,未來各法院將設立勞動專業法庭或專股,迅速審理勞工案件。

    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這項草案的制定,是執行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為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的特別法,以期妥適、專業、迅速、有效、平等處理勞動事件,維護勞工法定權益及促進勞資關係和諧。

    賴揆說,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勞動部與司法院及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鑑於勞工多為經濟上的弱勢,勞資爭議事件需迅速解決,且有賴於當事人自主合意解決及勞資雙方代表參與程序。為使勞動事件的處理合於專業性,迅速、妥適解決勞資糾紛,並符合實質公平,司法院因此草擬這項專法,經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及羅秉成邀司法院及政院各相關部會完成審查。

    草案中明定,各級法院應設立勞動專業法庭或專股,其法官並應優先遴選具有勞動法相關學識、經驗者任之。

    此外,草案參考日本法制,由勞動法庭法官1人以及法院指定具有勞資事務經驗的調解委員2人,共同組成勞動調解委員會,負責調解勞動事件,且為使訴訟程序迅速進行,勞動調解3次內終結、勞動訴訟1次辯論終結為原則;也就是勞動法庭審理前,會有勞動調解委員會先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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