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中國居住證有義務在台登記 陸委會:可委託代辦
2018/09/06 16:50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今說明,持有中國居住證者有義務在台登記,陸委會正在研擬「委託代辦」等相關配套措施。(資料照)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中國9月起開放我國人申請「居住證」,為維護我國安利益,陸委會正加快腳步研擬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建立申報登記制。陸委會今天表示,申辦居住證者有義務申報登記,但修法也會包括相關配套,例如「可委託代辦」等措施,未申報會否有罰則等內容則還在研議當中。
中國自9月起開放申請台胞居住證;我陸委會雖表示申領居住證不會有註銷台灣戶籍的問題,不過已加快腳步著手研議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委會將建立申報登記制,要求已申辦居住證者在台登記,並對其擔任重要機敏公職或參政權益,採取必要適當的管制措施。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今天表示,陸委會體諒部分國人在中國工作求學,基於生活便利考量申請居住證,但陸委會還是要再次強調,居住證是企圖透過「社會經濟融合」,削弱我方主權、具有「高度政治圖謀的統戰作為」,因此為了國家安全利益,有必要採取管理措施加以因應。
邱垂正說明,陸委會近日陸續邀請專家學者針對修訂兩岸條例進行研商,目前規劃將設立登記制,領用居住證的台灣人民,有向主管機關誠實申報的義務,申報登記的配套措施也會一併完備,內容包括可委託他人代辦、不用回台登記、也不會有法律空窗期。
至於修法時間表?邱垂正僅說,陸委會將「儘速推動」後續法律制訂程序。未申報會否有罰則等內容則還在研議當中,各界意見都將納入修正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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