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稱居住證無關納稅 陸委會嗆混淆視聽
中國國台辦表示,台灣民眾不會僅因申領居住證而改變在中國的納稅身分和納稅義務,也不會僅因領取居住證而在中國「負有全球所得納稅義務」。(取自網路)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中國昨開放申請台胞居住證,由於台商擔心辦理居住證將增加稅務負擔,中國國台辦一早就在網站澄清,台灣民眾不會僅因申領居住證而改變在中國的納稅身分和納稅義務,也不會僅因領取居住證而在中國「負有全球所得納稅義務」。對此,陸委會質疑,這項說法蒙混不清、刻意混淆視聽。
中國人大常委會八月卅一日通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台商對於居住證可能被要求就全球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增加稅務負擔而有所疑慮。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表示,經向相關主管部門求證,「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有關規定,與相關稅收規定「沒有對應關係」。台灣民眾不會僅因領取居住證而在中國「負有全球所得納稅義務」。
陸委會提醒民眾注意風險
不過,陸委會表示,陸方甫通過的「個人所得稅法」,明訂在中國大陸境內居住滿一八三日者,視為稅務居民,居住證也明訂符合在陸居住半年以上、具合法就業、合法住所、連續就讀等條件之一,得申領該居住證。兩者以一致的居住期間,作為法規要件,絕非所謂「無對應關係」一語可含混帶過,也已有多方的質疑。
陸委會指出,國台辦蒙混不清的說詞,無法令各界接受,陸委會對於其忽視民眾權益的做法,深感遺憾,也再次提醒赴陸民眾,應注意相關風險。
陸委會強調,居住證是中國大陸一連串「名為惠台、實則利中」的對台統戰措施之一環,絕非其對外宣稱僅係為了提供生活便利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