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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打救國團!陳金德「變更」礁溪龍潭游泳池土地為宜蘭縣有

2018/05/08 10:44

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今日再度對救國團出手,要「收回」礁溪龍潭游泳池的土地及建物所有權。(記者林敬倫攝)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再對救國團出手!擬撤銷礁溪鄉「龍潭游泳池」土地所有權登記,從現有的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回歸」縣有,還要追討救國團「佔有」期間的「不當利得」。

陳金德3月才在縣務會議裡,表達名字被救國團拿去頒發獎狀,他「深以為恥」,要求宜縣未來有類似表揚活動,理應由縣府主辦,不需透過中國青年救國團,教育處以後不能再配合救國團辦理任何活動,相關補助款也要不予同意。

當時陳金德也表示,將清查其不動產取得移轉是否合法,以及所開辦的補習業務是否涉嫌逃漏稅,時隔1個多月,陳金德再度對救國團出手,指礁溪龍潭游泳池土地被錯誤變更為救國團所有,游泳池本身也是由縣府、礁溪鄉公所及四季游泳會捐款興建。

今陳金德在縣務會議裁示,要求地政處責成宜蘭地政事務所,撤銷礁溪鄉「龍潭游泳池」現為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所有的土地登記,回歸「宜蘭縣」的登記狀態。

陳金德也要求財政處,依據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把游泳池的管理機關指定為體育場,法制單位也要研議追討救國團的不當利得,他指出,龍潭游泳池54年購買時,土地登記是縣有,應是國有財產,民國93年縣府因資訊不足,才會有錯誤會議結論,把土地登記為救國團所有。

陳金德表示,救國團已為民間組織,依法不得繼承政府的公有財產,縣府發現錯誤後,才會要求地政事務所,將土地所有權「回歸」原本應該要有的登記狀態,未來將進一步了解,救國團佔有這筆土期間,收了多少租金,或將游泳池委外管理,是否有收取其它費用,將收回這些不當得利。

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今日再度對救國團出手,要「收回」礁溪龍潭游泳池的土地及建物所有權。(記者林敬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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