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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被影射介入慶富案 高市海洋局長搬公文澄清

2017/11/13 15:55

高市海洋局長王端仁說明海洋局對於慶富案的立場。(記者王榮祥攝)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高市海洋局長王端仁今表示,針對慶富投標獵雷艦案,高市府並沒與慶富簽訂MOU(合作意向書)、也沒給予土地使用同意書,他並出具當時所發書函釋疑,強調純粹站在活化興達港立場、提供相關資訊。

慶富案持續延燒,高雄市政府也屢遭質疑,海洋局長王端仁今出具當時發給慶富的書函,重申市府並沒與簽訂MOU(合作意向書)、也沒給予任何土地使用同意書。

王端仁說明,因為慶富欲參與獵雷艦標案,於103年10月15日來函請求市府協助,海洋局於當年10月17日回函,內容純粹表達「歡迎廠商投資」,並說明目前規劃船舶製造用地,有興達港修造船區、南星遊艇製造專區2處,提供慶富參考。

他強調,這件書含並非MOU(合作意向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任何有意願投資高雄的廠商,市府都會這樣回應。

王端仁進一步指出,他是在104年8月任職海洋局長,慶富早於103年11月與海軍簽約,他與慶富則是在105年10月7日,相約在慶富總公司會議室商議土地事宜。

他表示,是因為慶富遲遲無法取得合宜的建廠土地,市府站在協助國艦國造、與招商活化興達港(慶富看中興達港某空間)的立場,才與慶富接觸、討論相關事宜,當天共有6人在場,他帶著2位幕僚、慶富由副董事長陳偉志與1位秘書、漁業署1位研究員代表出席。

王端仁坦言,討論過程中難免有些不成熟的建議,但最終仍在合法前提下,達成採取公開標租方式進行。

王端仁說,興達港土地屬漁業署管轄,可惜大部分空間閒置許久,市府很希望能透過多元模式儘速開發、以繁榮地方,後續標租過程則由漁業署辦理,市府並沒介入。

高市府出具當時回覆慶富的書函。(記者王榮祥攝)

海洋局整理與慶富互動的時間序,釐清外界疑慮。(記者王榮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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