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8號釋憲案 大法官:同性者也有婚姻自由權
2017/05/24 21:10
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認定民法不准同性結婚違憲,反同團體靜坐抗議釋憲結果,並批大法官失職。(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我國長期以來,規定婚姻以「一夫一妻」為原則,但大法官748號釋憲文指出,人民有結婚自由,此項自主決定攸關人格健全發展與人性尊嚴的維護,直指現行民法婚姻章排除同性兩人結婚,已違反憲法對婚姻自由的保障,屬立法上的「重大瑕疵」。
大法官釋憲指出,民法第972條規定婚約由男女當事人訂定,地方戶政主管機關因此駁回同性的兩人申請結婚登記,但民眾有結婚的自由,此包含「是否結婚」和「與何人結婚」的自由,這項自主決定,攸關人格健全發展與人性尊嚴的維護,是重要基本人權,應受憲法第廿二條的保障。
大法官認為,鑑於婚姻自由攸關人格健全發展與人性尊嚴的維護,就親密、排他的永久結合的需求、能力、意願、渴望等心理和生理因素而言,其不可或缺性,對同性性傾向者與異性性傾向者並無不同,均應受到憲法第廿二條婚姻自由的保障才對。
-
圖輯》同婚釋憲兩樣情!他們相擁落淚、他們崩潰抗議..
-
同性婚姻是政治上弱勢 大法官:靠憲法審查判斷
-
企業迎戰全球ESG浪潮 信義房屋「大師說倫理線上講堂」開講
-
大法官釋憲挺同婚! 外媒:可能影響周邊國家跟進
-
向國際宣告!同婚釋憲將揭曉 同步發英文版
-
立信建設攜手愛河首排-「立天下」市心水岸生活新標竿
-
自由爆新聞》打臉藍白的民意曝光!她「一段話」引網共鳴
-
自爆有「中國身分證」遭內政部限期說明 詹江村怨遇「民主鐵拳」
-
英國駐台代表鄧元翰2月卸任 由駐緬甸公使瓊斯接任
-
京華城案》應曉薇律師也遞狀抗告 只剩柯文哲尚未提出
-
台泰合作開發「台北智慧城」 林佳龍:年底將有階段性成果
-
朱立倫父親朱樟興100歲辭世!由軍轉商 曾任國大代表
-
學界罷免「傅崐萁們」聲量爆了!連署不到48小時破1200人簽了
-
交通部宣布:鄭光遠代理高鐵董事長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